2026年8月6日,韩国JTBC电视台发布了一份由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在2016年进行的调查报告。该报告指出,从2011年3月到2012年3月,韩国足协共向19名裁判和一名比赛监督提供了七次异性按摩服务。这些裁判参加的比赛涵盖了世界杯预选赛、三场奥运会预选赛和三场友谊赛。文体观光部在2016年认定足协的这一行为违反了行政规定,并可能触犯法律,随后向首尔警方提交了此案进行初步刑事调查。然而,经过警方的调查,收集到的证据主要来自足协内部人员,难以传唤受服务的外籍裁判,此外,提供服务的按摩店已不存在,因此检方以“证据不足,无法启动刑事诉讼”作出了结论。随着韩国队在世界杯中的失利,这一旧案在媒体的关注下再度浮出水面。
来自中国裁判组的证词显示,这些异性按摩的招待实际上是“被动安排”。被动安排与主动招待显著不同,前者指的是在裁判提出请求后才未予拒绝。调查中,负责该安排的足协职员A某表示,这些按摩的要求是外籍裁判在机场或酒店提出的,A某照此进行了接待。A某隶属于足协的裁判局,无法独立决定裁判是否接受异性按摩,他向上级汇报了这一情况。A某的上级B某在检方调查中承认,A某致电询问是否安排这项服务,最终得到了确认。B某则告知A某,考虑到裁判长途飞行的疲惫,应该照顾他们的情绪。A某在检方的供词中明确提到,“外籍裁判的按摩费用中包括性交易费用”。这一坦诚源于通过法人卡在按摩院消费的清晰账单,无法伪造。
在2011年3月25日和27日,A某分别在首尔江南区和蔚山为日本主裁佐藤隆治及两名助理裁判进行了按摩,费用分别是75万韩元(约4000元人民币)和51万韩元(约2750元人民币)。江南地区的按摩费用是韩国最高,单人费用约为25万韩元,而蔚山则低于首尔,约为17万韩元。这些费用通常包括性服务,服务名称多标为“精油按摩”或“中式按摩”。在首尔,通常以25万韩元的服务为1小时,若延时半小时则提升至32万韩元。根据消费数据,各位裁判的消费时间均未超过一小时,A某是在比赛日前夜进行的按摩安排,并在比赛日凌晨完成结账。
根据交叉对比调查,在2011年韩国主场比赛中,有些裁判并未接受按摩服务,似乎印证了A某的说法,只有当裁判提出要求时,才会安排异性按摩。乌兹别克主裁伊尔马托夫在执法韩国队时并未提出此请求,而在9月22日本国奥队对阿曼国奥队的比赛后,他率领裁判组在昌原接受了76万韩元的异性按摩。A某的证词称,“有些裁判主动要求,有些则没有,所以我们不会主动表示提供异性按摩服务。”调查中找到证据,2011年10月11日,韩国队在主场迎战阿联酋,执法的裁判组并未接受异性按摩的招待,参与此役的为中国裁判组,主裁谭海及其助理均未参与此事件。
至于2012年初,在一场世预赛和一场奥运预选赛前,韩国足协裁判局官员曾为裁判提供按摩服务,此后的异性按摩招待随之停止。世预赛由日本裁判执法,奥运预选赛时招待的是比赛监督,并非裁判。此次在昌原的按摩费用为19.8万韩元,也是七笔费用中最低的一笔,接待对象是阿联酋人阿尔-哈米德。该费用是在比赛期间刷卡消费,因此极有可能在比赛前已完成了异性按摩服务,为避免察觉,A某选择在比赛当日的消费上下手。显然,A某对事件的隐秘性产生了警觉。无论是B某还是A某都意识到事件的敏感性,并认为已经传开。在所有费用当中,与阿联酋相关的一笔服务人数最多,发生在2011年6月3日的友谊赛前。